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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移地

各位同學好!
請有意申請補助同學依照以下資訊申請研修的補助。
若有相關疑問,歡迎來信洽詢:411ifamily@gmail.com,或是至411中心諮詢(主顧樓R315)。

什麼是海外移地海外移地獎助學金?

海外移地課程,是本校特與姐妹校規劃短期密集課程,供同學於期間內提升語文能力,並藉由國外研修的機會,鼓勵學生擴展國際視野,珍藏美好回憶。
海外移地獎助學金則是為推廣本校海外移地教學計畫,協助本校學生赴國外進行密集研修課程,由學校提供助學金,提供參與海外移地教學的同學申請。

海外移地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1. 本校在學學生 (碩二/大四應屆暑假及延畢生不可申請)
    大四的同學,寒假遊學團將是最後一次申請的機會唷!
  2. 過去曾申請並獲本助學金補助者,仍可申請但以首次申請的學生為優先。

申請文件 (第1~4項缺一不可)

  1. 海外移地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下載)
  2. 靜宜大學前一學期之成績單 (新生繳交學生證影本)
  3.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 在校期間參加過之相關英文檢定證明文件,如﹕TOEFL、TOEIC、IELTS、BULATS、GEPT。
    若從沒參加過上述英檢測驗,煩請提供大學歷年成績單
  5. 參與國際事務活動 (選擇性,可加分)
  6. 學校認定弱勢學生證明文件 (選擇性,可加分)

審查辦法

  1. 初審:國際處先依申請者檢附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
  2. 複審:目標遴選基準以具有弱勢相關證明、語言能力證明、以及學業成績優良者優先,另有加分證明文件,總分最高可達分。

獲得補助學生義務

  1. 學生獲得補助因故無法完成參加海外移地教學課程者,取消其資格。
  2. 學生在歸國後一個月內需繳交心得及照片:文字300字以上+3張以上照片(照片原始檔) (下載心得格式表單)
  3. 學生在課程結束後兩個月內必須報名參加相關英文檢定考試或抵免相關學分。
  4. 學生參加相關英語檢定考試或抵免相關學分之後,需將考試成績或抵免學分申請表送交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備查。學生未完成本項規定之前,不得再次申請本獎助學金。
  5. 學生需於回國後,至411遊留學中心進行服務10小時。時數安排時段有限,請於開學後二週內至411中心安排時數。大四生若獲選寒假遊學團海外移地獎助學金,須於每年4/30之前須完成服務時數,如未完成,國際事務處將匯整名單給註冊組,有可能會影響同學畢業期程。

注意事項

  1. 海外移地教學報名及獎助學金申請為兩種不同手續,申請本助學金者,仍須先至e校園服務網→其他【出國研修申請-遊學團】進行報名手續。
  2. 補助之金額與名額依實際補助經費規劃之,每人補助最高以3萬元為原則,請依實際公告為準,若申請人數過多時,則以弱勢學生優先,並按各學院人數比例及學生在校成績優先順序排列錄取與備取。
  3. 如果都沒有加分條件,只要有機會都可以申請,同學不要自己放棄獎助學金的機會唷。

QA: 假設沒有獲得獎助學金,想要退團不參加可以嗎?

海外移地團隊算是遊學團中較低價位,都是 CP 值非常高的團隊!
因為都是去跟姊妹校特別簽約洽談的,所以基本上我們還是希望同學能夠參加,不過,如果因為經濟因素,沒有獲選獎助學金就無法參加,我們到時候也會協助同學退費處理唷!